江南大学法学专业详情:成人学历教育是一种含金量较高的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主要面向的是有学历提升需求的社会人士。考生报名成人提升学历不需要太多的条件,不受年龄、性别等多方面的限制,成人学历考试也不会对考生的学历层次有所要求。考生想申请成人学历毕业证只需要完成通过相应的学历考试科目即可。
专业介绍
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法律知识,熟悉中国法律和党的政策。适用于、法院、检察、公安、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工商、财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外资企业这是一种人才。1、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2、负责公司法律事务;3、律师;4、其他相关领域,如秘书、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师、司法鉴定、法律宣传,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成人学历毕业证可以说是低学历人士的第二次机会,不少上班族都希望通过报名成人提升学历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但有些人在网上报名成人提升学历时会有点困哪,因为他不了解各种成人提升学历方式,所以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下成人提升学历的特点。
报名须知
报名对象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主要是学历教育的在职、员工。
报学生应具有大专或大专国民教育系列文凭。
阅读报水平高起专必须具有学历以上高中、职校、中专。
报读高起专水平的学生在报读时必须年满18岁。
报名方法
一年一度的组织报名,在春季和秋季注册。
报名路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可通过粤秀教育学历商务官方网站在线支付报名。
学生报名可以填写报名,提供其真实姓名、注册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
有一个好学历对个人今后发展是很有帮助的,许多低学历人员都有提升学历的意愿。成人提升学历中有一种叫自考的形式,它的学历含金量仅次于统招学历,可以说自考学历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目前自考的授课模式主要有全日制、业余制、网络班这三种,想要前往学校上课可以选择全日制。想一边学习一边工作,网络班是最好的选择。
考试毕业
考试
1、教学模式
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辅导+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学习中心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学分制完善,学制灵活。学生可以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地点
2、统考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大学部分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对象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大学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
统考科目由不同的学历起点和不同的专业类别决定
(1) 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科学与工程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a)”) |
文学史与法医学教育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汉语(b)(文史专业考大学汉语(a)”) |
英语 | 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言(b) |
艺术类 | 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言(b) |
其他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和大学中文(b)由飞行员学校选择 |
(2)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英语 | 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 如果在专科起点本科教育考试(自主考试或成人高考科目中没有大学语言或成绩,则根据不同的专业需要取统考科目大学语言(b)或“高等数学(b)”,选择附加的科目与专业分类的高中起点本科学生。 |
艺术类 | 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 |
其他专业 | 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3、课程考试
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由两部分组成:通常的成绩和最后的考核心成绩。平均值成绩占总数成绩的20%,最终的考核成绩占总数成绩的80%。
毕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项学分要求(专升本专业学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考试和成绩统一的基础课程),毕业鉴定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网络教育的相关规定,学生获教育部授权南下大学颁发、专科国民教育系列文凭(含网络教育),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学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场所和江南大学学位管理条例》,江南大学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学位证书签字单位:江南大学
毕业证书的格式以毕业时教育部的最新法规和政策为准
学位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已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以上。
(4)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成绩70分以上。
(5) 在我学习期间,我通过了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
(6) 毕业后一年内,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应通过省级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成绩自取得学籍之日起至毕业后一年内有效)。
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 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经教育仍不悔改;
(2) 被拘留观察;
(3) 记过处罚未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