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详情:成人提升学历的专业种类繁多,这也意味着不同成人学历专业的考生,其学历考试的题目也不同,但大家都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拿到成人学历证书。而这就需要大家准备成人学历教育的复习计划,掌握好成人提升学历的相关知识,这样才能够达到提升学历的目的。
专业介绍
培养能熟练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项目管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够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就业领域涉及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建设与控制管理、房地产经营与金融、酒店、商贸等行业。从银行、证券到酒店,从建筑企业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急需一大批工程管理及相关的专业人才。管理原理、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结构。
自己报名成人提升学历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不仅需要自行了解学历提升的相关问题,还需要准时参加教育局举行的学历提升考试,如果不了解提升学历的政策,甚至还会出现不能报名成人学历提升的情况。所以同学们要是想自行报名成人提升学历,需要详细的了解成人学历提升的详细情况才行。
报名须知
报名对象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主要是学历教育的在职、员工。
报学生应具有大专或大专国民教育系列文凭。
阅读报水平高起专必须具有学历以上高中、职校、中专。
报读高起专水平的学生在报读时必须年满18岁。
报名方法
一年一度的组织报名,在春季和秋季注册。
报名途径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可通过粤秀教育学历商务官方网站在线支付报名。
学生报名可以填写报名,提供其真实姓名、注册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
现如今专升本的升学途径有成人学历专升本和统招专升本,统招专升本虽然能拿到第一学历,但只有统招大专的在读生才可以进行报考,且考试难度很大不容易获得。而成人学历专升本没有太多条件限制,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国家开放大学这四种学历提升方式进行专升本,所获得的成人本科学历与统招本科学历具有相同的使用价值,值得每个上班族进行报考。
考试毕业
1、教学模式
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辅导+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学习中心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学分制完善,学制灵活。学生可以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地点
2、统考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大学部分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对象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大学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
统考科目由不同的学历起点和不同的专业类别决定
(1)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范畴 | 统考 科目 |
科学与工程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a)”) |
文学史与法医学教育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汉语(b)(文史专业考大学汉语(a)) |
英语 | 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言(b) |
艺术类 | 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言(b) |
其他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和大学中文(b) |
(2)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范畴 | 统考科目 | 评论 |
英语 | 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 如果在专科起点本科教育考试(自主考试或成人高考科目中没有大学语言或成绩,则根据不同的专业需要取统考科目大学语言(b)或“高等数学(b)”,选择附加的科目与专业分类的高中起点本科学生。 |
艺术类 | 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 |
其他专业 | 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3、课程考试
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由两部分组成:通常的成绩和最后的考核心成绩。平均值成绩占总数成绩的20%,最终的考核成绩占总数成绩的80%。
毕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项学分要求(专升本专业学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考试和成绩统一的基础课程),毕业鉴定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网络教育的相关规定,学生获教育部授权南下大学颁发、专科国民教育系列文凭(含网络教育),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学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场所和江南大学学位管理条例》,江南大学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学位证书签字单位:江南大学
毕业证书的格式以毕业时教育部的最新法规和政策为准
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已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以上。
(4)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成绩70分以上。
(5)在我学习期间,我通过了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
(6)毕业后一年内,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应通过省级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成绩自取得学籍之日起至毕业后一年内有效)。
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经教育仍不悔改;
(2)被拘留观察;
(3)记过处罚未解除。